为了切实维护职工、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便捷有效地解决劳动争议纠纷,促进企业用人关系、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三月七日,县司法局与总工会召开了联席会议,双方就职工(农民工)法律援助、法律维权工作的合作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经过协商,初步形成了五项建设性措施:
一是共同出资、出房,在城区建设一个法律援助沿街窗口,增挂“磐安县职工法律维权中心”牌子,进一步方便企业职工、农民工法律咨询、劳动争议调处和申请法律援助;
二是在全县建立一支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聘请一批企业负责工会、劳动争议调处的人员为法律援助志愿者(职工法律宣传员、援助中心联络员),进一步加强职工法律援助中心与企业、职工的沟通联系和法律法规宣传,加强企业劳动争议案件的调处;
三是在城区职工、农民工集聚地和社区街道设立法律援助宣传栏,定期刊出劳动法律法规、法律援助信息、动态、案例等,进一步增强职工、农民工法律意识,引导职工、农民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四是抓好乡镇、规模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县司法局、总工会要加强检查和业务指导,在抓好乡镇、开发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人员的调整充实、规模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立的同时,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劳动争议调解业务的学习培训,使调解组织人员掌握调处劳动纠纷的基本技能,从而起到从源头上发现、调处劳动争议的作用。
五是每年联合举行一次较大规模的职工法律维权宣传咨询活动,向企业职工、农民工宣传劳动法律法规、职工法律援助、法律维权的有关信息,以促进企业主、职工、农民工法律意识的提高,促进我县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