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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受伤求助 法律援助帮忙
日期:2008-3-19 10:11:12 作者: 来源:
临近2008年春节,在磐安打工的民工们早已忙着回家过年,但来自重庆的一对民工夫妇,却哭着来到援助中心求助。从接待中得知,原来是民工叶某在我县某加工点上班时右手食指被机器轧伤,在要求伤残赔偿时遇到了麻烦。
经过详细询问,民工叶某到该加工点上班才三天,按照正常程序,要在人事劳动部门申请认定工伤后才能进行工伤鉴定、赔偿等,但因该民工劳动关系证据不足,要通过正常途径获得赔偿存在一定的难度。
根据该民工的实际情况,援助中心与劳动监察大队经过协商,决定采取调解手段解决。并于2008年2月2日召集双方进行调解。通过援助中心和劳动监察大队人员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与热心调解,终使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由加工点老板一次性赔偿给民工叶某9800元(含医疗费5000元)。至此,这起民工受伤案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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