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丈夫在1年前的车祸中死亡,其随身携带的银行卡等也一起丢失,好在我平时比较细心,记下了丈夫银行卡的账号。现在儿子上高中,家中经济很紧张,我想把丈夫银行卡中的钱取出来。我去银行咨询了,银行方面答复说要公证之类的,我没太听明白。请问,我需要办理哪些手续才可以领取丈夫账户中的存款?
答:据中国人民银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司法部共同下发的《查询和没收个人存款及存款人死后过户手续的联合通知》精神,存款人死亡之后,其合法继承人应当到当地公证机构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此证明书支付存款。
提出公证申请需要提供以下文件:存款人死亡证明;存款银行的名称、户名、账号、存款日期、金额等;申请人与存款人的关系证明(结婚证、单位证明信);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可见,领取该笔存款的主体应当是你丈夫遗产的继承人,如果你丈夫的父母还健在的话,他们也是同一顺序的继续人。因此,你们应当一起到当地的公证部门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如该笔存款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你可以从中分割属于自己的部分,剩余的部分由有继承权的人按比例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