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普法园地>>法制宣传>>正文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哪些责任

日期:2006-11-9 14:06:30   作者:   来源:

 

  根据《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浏览次数:
责任编辑:

 

上一篇: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拒绝接收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会引起何种法律后果?


下一篇:

对招股说明书有什么要求

相关新闻:

最新推荐
常用法律问题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关于开展“把法带回家”法律知识
施妙英被评为全国“四五”普法先
常用法律问题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 
法制宣传资料
对我县农村普法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

    

主办单位:磐安县司法局 中共磐安县委普法办 联系电话:057984662196
浙ICP备06039969号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