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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起诉≠驳回诉讼请求

日期:2006-12-12 8:08:19   作者:   来源:

 

  驳回起诉与驳回诉讼请求,从字面上看意思相近,实质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
  区别一:驳回起诉是法院收到起诉书后进行立案审查,发现原告没有起诉权利,裁定予以驳回。驳回诉讼请求是指法院对原告的起诉请求或被告的反诉请求及有独立请求权利的第三人提出的诉讼主张,经立案审理或者合并审理后,判决全部或部分不予支持。
  区别二:驳回起诉主要针对原告的起诉;驳回诉讼请求既可以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也可针对被告的反诉请求以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诉讼主张。
  区别三:驳回起诉采用裁定形式;驳回诉讼请求必须采用书面判决。
  区别四:驳回起诉通常是在法院立案后,诉讼程序刚开始阶段时适用;驳回诉讼请求是在诉讼程序审理完毕阶段适用。
  区别五:驳回起诉的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原告再次起诉的,如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应予以受理;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书生效后,诉讼主体不能就同一诉讼请求和事实向法院重新提出诉讼,若当事人仍坚持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院应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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