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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永联合调处跨地祖坟纠纷

日期:2008-4-15 16:47:22   作者:   来源:

330,永康籍120余名陈氏后裔到我县祭扫祖坟,与墓地周边土地的两家主人产生纠纷,所幸县公安局新渥派出所会同当地党委政府和永康警方、永康西溪镇党委政府处置及时、得当,化解了矛盾,避免了一起群体性事件发生。

当天上午,120余名永康西溪镇某村陈氏后裔分乘7辆车,到冷水镇某村祭拜祖先。看到祖坟周围的土地上种着三棵手臂般粗大的桃树,部分枝条伸展到其祖坟上,陈氏后裔认为这有碍祖坟的风水,要求闻讯前来的桃树主人曹某和曹某某将桃树移开,遭到拒绝。部分陈氏后裔就将其祖坟边的一些桃树枝条折断,矛盾由此产生。几十个村民闻讯后往事发地赶去,双方剑拔弩张……

新渥派出所接到报警后,马上通知曹某所在村的村干部在要道上拦截前去助战的村民,并及时出动全部警力,前往当地做疏导工作,同时向县公安局、冷水镇党委政府和永康市西溪镇政府、永康龙山派出所通报了该事件。

县领导到了,磐安警方、冷水镇政府工作人员、永康警方和西溪镇工作人员也都到了,大家一起,分头做磐安和永康当事双方的思想工作,经过四五个小时的努力,最终促使双方握手言和,达成协议:曹某、曹某某同意移走陈氏祖坟边的桃树,并答应以后不在该坟周边1内种果树。陈氏后裔则付给曹某、曹某某移种果树损失100元。(卢伟星 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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