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近召开的我县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座谈会上,县委书记张荣贵对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是要创新举措,更加有效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近年来,我县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一直紧抓不放,并形成了“矛盾纠纷定期集中排查、领导定期接访约访、重点难点纠纷集中交办、领导包案化解”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好制度。要继续坚持源头治理的方针,不断健全社会矛盾排查化解体系,完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和社会矛盾调处机制,牢牢掌握化解矛盾纠纷的主动权。相关职能部门要在怎样完善化解矛盾纠纷机制上多动脑筋,在怎样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上多动脑筋,在怎样使化解矛盾纠纷关口前移上多动脑筋。
二是要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上作积极、有效的探索。要把村庄、社区及各行各业内更多的有经验、有能力的调解能手、专家充实到人民调解委员会队伍中来,并分门别类对全县人民调解委员会资源进行有机整合,加强人民调解的针对性、主动性,提高人民调解的工作效率和社会效益,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三是要注重抓好基层基础工作,切实转变干部作风。要抓住村级组织换届的有利时机,进一步转变乡镇干部的工作作风,以乡镇干部工作作风的转变引领村干部工作作风的转变,制订有效举措,促使村干部实实在在地解决矛盾纠纷。机关部门也要在“三服务”活动中,结合自己的职能,深入农村、社区、企业,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服务,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透,敢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矛盾,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当地。通过不断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提高社会管理整体水平,为全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司法局 陈恒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