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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法院成功办理首例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

日期:2011-7-25 10:28:53   作者:   来源:

 

日前,县人民法院成功办理了我县首例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

今年6月,当事人某汽车租赁公司与陈某某因车辆租赁合同引发纠纷。621,双方当事人在县诉调衔接民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同日,双方当事人共同向县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经法院审查,认定该调解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在两个工作日内为双方当事人出具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决定书》,并按要求免收了一切费用。

根据人民调解法和《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今后,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民事调解协议可就近申请司法确认。经司法确认后的人民调解协议具有司法裁判的效力,可申请强制执行。同时,人民调解和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都不需要当事人缴纳任何费用,并且方便快捷,必将很快为群众所接受。

 

(司法局 陈恒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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