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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探讨

日期:2008-10-31 16:58:44   作者:   来源:

  

 

一、基本情况

根据省、市的统一安排,我县被确定为2007年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县。20075月成立了县矫正社区工作委员会,制定了《磐安县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5月底,在县城安文镇展开试点工作。627,召开全县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动员大会暨安文镇社区矫正对象交接仪式。9月份在全县铺开。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开展一年来,县委、县政府重视,职能部门尽职尽力,相关单位协调配合,措施落实,监管到位,无脱管、漏管和再犯新罪现象,取得良好预期成效。一年里新接受矫正对象80名,累计接收矫正对象223名,期满解矫72名,现在册矫正对象151名。现在册对象中属管制的8人,缓刑的123人、假释的5人,剥夺政治权利的15人。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健全领导组织,完善工作网络。县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委员会在司法局设立专门办公室,负责社区矫正日常工作。全县20个乡镇也都建立了相应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村(居委会)成立社区矫正工作小组。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网络,为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能力。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后,我县十分重视三支队伍建设。一是组织专业人才队伍。配足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在此基础上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在社区矫正对象相对集中、人数较多的安文、等乡镇配备专职人员,;同时,组建志愿者队伍,全县363个行政村、8个社区都有一名志愿者。二是狠抓业务知识学习县司法局征订了《社区矫正实务》、《社区矫正工作手册》等业务用书3000余册,相关人员人手一册;积极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包括专职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社区矫正业务培训学习;利用司法所长的每季工作例会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和社区矫正业务的培训学习;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每年分片或分乡镇集中培训两次以上。三是加强专项技能培训针对落实“5+1帮教措施的需要,也对相关人员,包括社区矫正家属、监护人进行必要的培训,使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社区矫正工作程序、方法和技能,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序有效地开展。

   (三)注重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一是强化联席会议机制。每年召开一次县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每半年召开一次办公室成员会议,及时协调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不定期召开公安、司法分管领导,职能科室负责人及各派出所所长参加的协调会,通报情况,解决难题,推进工作,保证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实处。二是强化业务研讨机制。每次司法所长季度例会,安排固定议程汇报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分析解决的办法,并布置下一步的工作。调解主任例会,汇报矫正对象的思想表现、工作生活、接受改造情况。通过制度化、常规化的工作沟通机制,使全县社区矫正工作齐头并进、协调发展。三是强化部门对接机制。公、检、法、司各部门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人民法院对判监外执行的罪犯,都能与司法行政部门取得联系,签好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并把相关法律文书及时的送到司法局。公安治安大队及时提醒矫正对象按时到司法局报到。每个季度公、检、法、司进行信息交流,严把衔接关,防止脱管、漏管,每半年对矫正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考察检查、对矫正对象进行一次集中的教育训诫。

   (四)加强监督管理,落实各项制度。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后,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实施监督管理,共组织矫正对象集中学习1327人次,个别谈话1428人次,公益劳动1159人次。一是加强矫正人员的学习教育。根据矫正对象分散的特点,采取集中学与自学、分片组织学与乡镇组织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县矫正办每季度分片组织一次矫正对象集中学习,乡镇每月集中一次。每个月给矫正对象分发一期法制学习资料,要求自学后写出学后感。不断提高矫正对象认罪服法、悔过自新的自觉性。重视个别矫正对象的教育转化工作。例如,矫正对象倪某,刚接受社区矫正时,觉得司法所管的太紧了,有抵触情绪,集中学习劳动不参加,思想汇报不及时,后经司法局、安文镇领导与其所在的单位领导上门谈心、交流做工作,使其放下包袱,转变思想,在以后的劳动学习中表现积极主动,矫正效果明显。二是严格各项矫正管理制度。在日常管理中,严格执行矫正工作的汇报、报到、劳动、学习、谈话、走访等制度,并根据不同的对象、不同的犯罪性质制定相应的矫正个案。对请假外出的矫正对象进行跟踪教育和管理。例如:在横店经商的金某,在慈溪经商的马某在金华的曹某等分别进行了不定期的走访,了解其工作生活及表现情况,落实监管措施,使外出人员在监管之中。三是注重体现刑罚执行的严肃性。一年中,对不服从管理、违反日常报到规定,连续三月没有报到的,不请假就外出,以及违反其他管理规定的五位矫正对象进行了治安拘留、罚款的处理,起到了很好的震慑和教育的作用。四是真心实意帮助矫正对象解决生活困难。在落实各项监管教育的同时,我们也关心矫正对象的生活,如双溪乡矫正对象潘某,在监狱时间长,出狱后没有责任田,生活非常困难,并且一开始还得不到周围干部群众的同情和理解。为此,县矫正办的同志多方做工作,最终为其落实了低保。

   (五)完善工作规范,加强经费保障。为了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力度,保证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县相继制订出台了《磐安县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磐安县社区矫正工作考核办法》、《磐安县社区矫正经费使用和管理细则》,以及有关工作例会、矫正衔接、档案管理、考核奖惩等一系列工作和管理制度,使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县矫正办统一给各乡镇制作和配置了牌子、印章、档案柜、资料盒、上墙制度等工作设备,各司法所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的接收、管理、解矫程序。县财政配套经费足额到位。各乡镇政府对开展矫正工作所需要的经费给予保证。

三、存在的问题

一年多来按照上级的要求,结合本县的实际,我县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打开了工作局面。但是,实践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困难甚至是困惑,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探索研究,并加以解决。

()教育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的加大。部分矫正对象认为现在管的太严,思想上有抵触情绪,不服从管理的现象时有发生,如不参加集中的学习劳动,不及时汇报、报到,不执行请销假制度等。还有,我县是山区县自然地理环境和通讯交通条件以及矫正对象由于就业、生计等因素流动性大人居分离严重,适合组织开展集中劳动的场所、项目少,人员组织难度大,集中劳动这种矫正措施难以落实到实处。从客观上也增加了监督管理、教育改造和考核奖惩的难度。

()队伍素质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机构设置、管理体制的问题,目前具体承担社区矫正工作的司法所与工作任务不相适应,司法人员,特别是所长兼职多、不稳定。社区矫正工作要进行常规管理,开展面对面的个别谈话教育难度非常大,同时以教育人、改造人、挽救人为主旨的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结合政治学、法学、教育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各科专业知识,要求较高的工作。而现有的矫正工作人员素质及其所能接受的相关训练与该项工作的专业要求差距很大。

()奖励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现在对矫正对象的管理有专门计分考核,但实践中,特别是对于长期请假的矫正对象无法有效实施,操作性不强,无具体奖惩手段。

四、建议和措施

(一)创新机制、着力加强社会志愿者队伍建设。根据一年多的试点实践,村民参与社区矫正的积极性不高。社会志愿者队伍建设比较困难的原因,除了思想认识不到位,其中状况的制约也十分明显。应建立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报酬机制,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发放误工补贴,动员和鼓励广大村民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保护其积极性。

(二)针对农村和社区矫正对象流动性比较大,外出务工较多的现象。在健全村居帮教组织落实社区矫正责任人、严格请假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其动态的同时,切实加强与矫正对象外出目的地的公安、司法行政等职能部门的联系和沟通,落实社区矫正对象异地托管制度。

(三)法律修改应加快进行。建议修改相关法律,确定社区矫正的法律地位,构建完整的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制体系,这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根本保证。

 

  

                   (磐安县司法局  陈东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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