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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忠副厅长到我县调研指导“民主法治村 (社区)”

日期:2006-5-15 15:32:16   作者:磐安县司法局   来源:

      

412日至14日,省司法厅陈志忠副厅长等一行4人到我县调研指导“民主法治村 (社区)”创建工作。调研组到尖山镇尖山村和新渥镇宅口村听取了两个村的工作汇报,并参观了村调解室、法制学校、村务公开栏等,并召开了由组织部、人大法工委、综治办、平安办、农办、民政局、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座谈会。调研中,陈志忠副厅长指出,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载体,是维护农村稳定的重要工作。要通过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利用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制教育等多种形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引导百姓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解决问题。陈副厅长就我县“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进一步抓好“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是推进民主法治进程的重要载体,是维护社会稳定,全力打造“平安浙江”的重要手段,必须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二是要把准“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的实质。深刻理解“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的内涵,抓住“民主管理、依法自治”的创建核心,高层次、高标准来把握、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建工作。三是法制宣传教育要有计划,要有针对性,扎实有效地开展,努力提高村干部和村民的法律素质;四是要确保基层民主制度规范完备,把“四民主、两公开”真正落到实处,实现村级管理规范有序,农村社会稳定、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坚持大胆探索的原则,根据实际,群众需求,多探索、多实践、多总结,不断提升工作层次。

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黄福良,县委常委、尖山镇委书记陈峰齐,县政协副主席陈浩波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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