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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副书记黄福良要求:领导干部要做学法用法的楷模

日期:2006-8-30 17:27:14   作者:   来源:

824日上午,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在县委四楼会议室召开。县委副书记、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组长黄福良,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义妹,县委常委、公安局长徐峰,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潘江涛及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会议讨论了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通过了2006年公务人员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工作意见;审核并确定了“四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黄福良就下步法制教育工作提出了要求。他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我党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开展基层依法治理的具体工程,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然选择。为此,要充分认识新一轮法制教育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开展法制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法制宣传教育过程必须坚持“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法制教育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法律知识的学习,带头参加普法实践活动,做学法用法的楷模。各单位要密切配合、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确保“五五”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为我县“生态立县、工业强县、旅居兴县”和“十一五”规划的实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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