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普法园地>>普法文件>>正文

 

中共磐安县委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日期:2006-5-16 8:21:23   作者:磐安县委普法办   来源:

   为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县民主法制建设,加快依法治县进程,根据“五五”普法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对我县普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工作职责作如下规定:
  县委办:负责县委关于普法依法治县工作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协调以及重要文件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了解和掌握全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的重大信息,及时向县委领导反映情况和建议,完成县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加强对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特别是“五五”普法教育的督促检查,负责对县人大拟任命的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县府办(县政府法制办):负责县政府关于普法依法治县工作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协调以及重要文件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负责检查、监督、督促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责任制的贯彻落实;负责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完成县政府领导交办的有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
  县政协办:加强对普法依法治县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调研,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县纪委:负责搞好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抓好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的查处。
  县委组织部:将国家公务员学法用法的情况作为其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条件之一,做好新提拔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配合全县干部的普法培训与考核、建档工作。
  县委宣传部: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认真做好对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县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交流、督促检查;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加强对普法依法治县的宣传报道;指导、督促、检查本系统各单位教育和依法治理情况,负责落实县委中心组学法工作。
  县委政法委(综治委):作为县委领导全县政法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抓好本系统干部法律知识的教育,切实开展中央、人大、国务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和《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的宣传,确保社会稳定。切实做好平安磐安各项工作。
  县委党校:利用党校和干部教育培训中心这一阵地,积极开展有关法律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行政学校和干部教育培训中心的作用,抓好党员干部、公务员法律知识教育。
  县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法律调节职能,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教育引导本单位干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县人民检察院:要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惩治和预防各种职务犯罪,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教育引导本单位干部严格执法、依法办案。
  县公安局:负责对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结合公安实践对广大公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抓好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确保社会平安。
  县司法局(普法办):主管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县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全县各乡镇、县机关各部门、各行业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订全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工作计划、年度总结的草拟和报表统计、编发信息、文件归档管理等日常工作;加强普法师资培训,组织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活动,推进全县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全县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检查、验收和总结表彰的筹备工作,积极办好《磐安普法网》的信息传递和《法制宣传资料》的发行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开展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指导、督促、检查本系统各单位法制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落实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所需的经费。
  县经济贸易局:负责开展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推进企业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进行培训。
  县农办:负责开展与本系统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指导、督促、检查本系统各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落实,参与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
县卫生局:负责开展与医疗卫生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负责本系统工作人员的法制知识培训;指导、检查、督促本系统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开展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师生的法制教育,特别是要抓好在校生的法制教育,做到“计划、教材、师资、课时”四落实,配备好法制副校长。
  县总工会:负责对全县职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维护好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团县委:负责对全县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做好青少年维权工作。
  县妇联:负责对全县妇女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做好妇女维权工作。
  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在法律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办好《公民与法》专栏和《法制天地》栏目。
  县新闻传媒中心:充分发挥《今日磐安》在法律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办好《法律信箱》。
  中国人民银行磐安支行:负责组织全县金融系统干部职工法制培训;负责做好全县金融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普法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大力开展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同时,要积极配合县普法办开展各项法制宣传活动,并及时上报年度工作计划、宣传活动方案、年终总结和信息动态,确保我县普法依法工作顺利开展。

 

 

 

 

 

 


   

 

浏览次数:
责任编辑:

 

上一篇:

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


下一篇:

关于进一步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

相关新闻:

最新推荐
常用法律问题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关于开展“把法带回家”法律知识
施妙英被评为全国“四五”普法先
常用法律问题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 
法制宣传资料
对我县农村普法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

    

主办单位:磐安县司法局 中共磐安县委普法办 联系电话:057984662196
浙ICP备06039969号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