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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把法带回家”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日期:2007-11-6 16:47:22   作者:   来源:

 

 

 

 


 

各中小学校,区域教办:

为深化“五五”普法教育,提高学生和家长法制观念,为平安磐安、和谐磐安、幸福磐安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中小学生和学生家长中开展“把法带回家”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全县在校初高中学生、小学三级以上学生及学生家长。

二、竞赛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及常用法律法规知识。

三、竞赛时间:2007115日—30日。请各学校派专人于117日—10日到县普法办(县政府综合楼司法局内)领取参赛试卷。

四:竞赛要求:

1、为切实搞好“把法带回家”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决定成立竞赛组委会,组委会成员由县领导、宣传部、教育局、普法办、人防办有关人员担任。

2、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本次竞赛由磐安县公证处进行全程监督。

3、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参赛学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并尽可能印刷一些资料给参赛学生,由学生带回家。有关内容见磐安普法网站(www.papf.gov.cn)普法园地栏目。

4、本次竞赛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纪念奖100名,分别奖给100元、60元、30元、10元的奖品。同时,设组织奖若干名。

5、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可以进行必要的学习辅导,但不得提供统一答案,如发现学校统一答题,取消该校学生及家长评奖资格,并给予通报。答题如校名、学生和家长姓名、身份证号等填写不完整的不参与评奖,试题完成后由学校统一收回,于1125前上交县普法办。

 

 

中共磐安县委宣传部         

 

 

磐安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中共磐安县委普法办公室  

 

 

2007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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