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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全县“五五”普法主题摄影比赛活动的启事

日期:2009-12-9 8:17:27   作者:本站   来源:


    为深入推进全县“五五”普法工作,进一步丰富和拓展我县法治文化建设的内容,营造浓厚的普法依法治理氛围,经县委普法办公室、县司法局、磐安县民俗摄影协会研究,决定联合举行以全县“五五”普法为主题的摄影比赛活动。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以全县“五五”普法为主题,从摄影角度反映我县“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展示我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农村等各个层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理活动的工作成效,展示全县干部、群众学法用法的精神风貌。
    二、作品要求
    1、作品要求为彩色数码摄影照片,数量不限。作品一律制作成10英寸照片,勿装裱。组照每组不超过4张。作品不能改变原始影像,仅可作色彩、色调、亮度、反差的适当调整,谢绝提供数码创意合成作品。所投稿件一律不予退还。
    2、作品所反映的必须是2006年以来,我县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相关活动情况。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充分体现法治内涵,传播法治理念。作品主体不能出现商业性广告语。
    3、作品应简要说明作品反映的内容、拍摄时间、地点。同时,附上作者的姓名、单位名称和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4、投稿者必须为作品的原创者,作品涉及的有关法律权益由作者自行负责,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活动时间
    自2009年12月8日起,至2010年5月30日止。
    四、作品寄交地址
    磐安县司法局宣教科(县政府综合楼一楼)。联系人:张晓明,联系电话:84662196。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8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600元;
    三等奖6名,奖金400元;
    优秀奖若干名,奖金100元。
    获奖作品需提供照片电子文件,JPEG格式,文件不小于3M。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活动由县委普法办公室、县司法局主办,磐安县民俗摄影协会承办。
    2、主办单位对所有参赛作品有权使用,不另付稿酬。
    3、本活动主办单位拥有最终的解释权。
 
 
                            中共磐安县委普法办公室
                            磐  安  县  司  法  局
                            磐 安 县 民 俗摄影协会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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