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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装被撞劫人财 15岁少年被判刑
日期:2007-1-4 8:20:53 作者: 来源:
年仅15岁的江西省铅山县少年小余,溜冰时假装被撞,然后强行抢走他人现金500元。1月9日,小余被湖里区法院判刑10个月,并处罚金500元,同时被责令退赔给被害人损失500元。
去年7月27日14时许,小余伙同他人,窜至湖里区殿前闪光溜冰场,经预谋后由小余故意让正在溜冰的陈某碰倒,然后以赔偿医疗费为由,对陈某进行殴打、强行搜身,当场抢走陈某现金500元后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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