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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法律问题问答

日期:2006-6-7 14:34:53   作者:   来源:

82、不知男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构成得婚罪吗?

问:去年9月,我表妹在打工时认识了一名同厂的男子,这个男子本来已有了配偶,但他骗我表妹说没有结婚。我表妹信以为真。后来,两人的感情发展很快,这个男子向我表妹求婚,表妹答应了。不久,双方到我表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并且在打工所在地举行了结婚仪式。今年1月,这件事被该男子的配偶知道了,她找到我表妹,要我表妹向她赔偿10万元精神损失费,否则要以我表妹涉嫌重婚罪自诉到人民法院。请问,我表妹构成重婚罪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也就是说,有两种情形构成重婚罪:一种是有丈夫或者有妻子的人,与有(或者无)配偶的人结婚的行为;另一种是没有配偶的人在明知对方有配偶的情况下,仍与之结婚的行为。根据你反映的情况来看,你表妹在与这个男子进行婚姻登记时,既不是有配偶的人,也不是出于明知这个男子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主观故意,不符合重婚罪的上述两种情形。所以,你表妹不构成重婚罪。不过,虽然你表妹不构成重婚罪,但是这个骗你表妹与他结婚的男子构成了重婚罪。

83、偷回被扣财产也是犯罪吗?

问:去年6月,我朋友王某因交通肇事,其所有的一辆货车被交警部门扣押。王某为逃避赔偿责任,在一天深夜将货车从交警部门盗走。案发后,检察机关据此以涉嫌盗窃罪将王某批准逮捕。请问,检察机关的批捕决定是否正确?偷回自己被扣财产也是犯罪吗?

答:检察机关的批捕决定并无不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一般而言,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对自己所有的财物则不构成盗窃罪。但是《刑法》第91条又规定:“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由此可见,在特定情况下,当所有人的财物依法与所有人暂时分离,不为所有人合法占有时,如果所有人采取秘密手段窃取这些财物,也是一种侵犯他人的财产所有权的行为,同样能构成盗窃罪。本案中,王某秘密窃取已被交警部门依法扣押的汽车,即使这辆汽车原本属于王某所有,其行为仍然构成盗窃罪。

84、拾得的毒品赠送亲友是否构成犯罪?

问:我的表弟是一名吸毒者。因表弟曾多次请求我帮助买些毒品,碍于情面,我遂把拾得的12克海洛因送给表弟吸食。请问,这种不要钱的、赠送毒品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答:尽管你没有牟利且是无偿赠送,也不属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但你同样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该罪指的是违反国家管理法规,非法持有毒品数量较大的行为。具体来说,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毒品而故意非法持有,目的具有模糊性和不可查证性;非法持有毒品鸦片200克以上、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才能构成本罪。本案中,你明知海洛因是国家管制的毒品,但你在捡到之后却不交给有关机关,而是私藏。尽管当初你对毒品的处理并不抱有何种目的且实际上也无法查证其动机,直到后来才决定赠送表弟吸食,但从捡到至送给,其间有一个不可争议的事实——非法持有12克的数量,也在应当定罪量刑之中。

85、为治病种罂粟为何获罪?

问:农民江某患牙痛多年未曾治愈,后听说罂粟煎制成药能治牙痛,便找来一把罂粟种子种植在自己承包的一片果林中。后该片罂粟被当地公安机关发现并动员其铲除,经清点共有罂粟700多株。近日,江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罚金1000元。请问:为治病种植罂粟为何获罪?

答:鸦片、海洛因、吗啡等麻醉性药品具有两重性,用之得当,可心治病,减轻病人的痛苦,反之就会成瘾,毒害身体。因此,对用于提炼这些麻醉药品的罂粟等原植物的种植,国家实行严格的管制,只准由指定的单位进行小面积种植,非经批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种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1条第1款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1)种植罂粟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2)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3)抗拒铲除的。”由此可以看出,只要行为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知是罂粟等毒品的原植物,而非法种植且数量较大的,不论其种植的目的是什么,均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依法应承担刑事法律责任。本案中,江某明知罂粟而非法种植且种植数量达700多株,已属上述第一种情形,故其行为已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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