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普法园地>>依法治理>>正文

 

管头村被评为省级“民主法治村”

日期:2007-12-14 16:24:55   作者:   来源:

日前,省司法厅、省民政厅、省普法办命名表彰了全省五星级“民主法治村(社区)”,我县尖山镇管头村榜上有名。

 

浏览次数:
责任编辑:

 

上一篇:

磐安县2007年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要点


下一篇:

没有了

相关新闻:

最新推荐
常用法律问题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关于开展“把法带回家”法律知识
施妙英被评为全国“四五”普法先
常用法律问题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空法 
法制宣传资料
对我县农村普法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

    

主办单位:磐安县司法局 中共磐安县委普法办 联系电话:057984662196
浙ICP备06039969号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