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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再次提高纠纷调解奖励标准

日期:2007-4-2 9:36:54   作者:   来源:

 

去年七月一日开始,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加大了人民调解工作力度,从县财政中拔出调解纠纷奖励专项金费三万元,对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每调解一起民间纠纷,并制有规范协议书,奖励现金二十元,对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每调处一起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并制作有规范的七类人民调解文书,奖励现金五十元。通过半年来的实施,进一步调动了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力地促进了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为建设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月三十日全县司法所长季例会上,对于《磐安县纠纷调解奖励办法》又在去年的基础上作了修改,办法规定:今年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每调解一起纠纷,奖励三十元。这一举措的施行,将为及时化解民间纠纷,增进人们团结,维护社会经济发展秩序发挥出更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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